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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婴儿配方奶粉可进口注册

摘要:跨境电子商务对传统贸易理论和贸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外贸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拓展新的跨境空间,将电子商务拓展到全球市场,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婴儿配方奶粉可进口注册

跨境电子商务对传统贸易理论和贸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外贸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拓展新的跨境空间,将电子商务拓展到全球市场,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据统计数据显示,母婴食品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因消费者的敏感性而备受关注。从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到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法规,婴幼儿配方乳粉一直备受关注。无论是国内厂商还是国外一般贸易进口厂商都经历了大量的资金和能源投入,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由于消费者信息不平等、对洋品牌的喜爱、价格吸引力等因素,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以跨境电子商务的形式在网上购买婴幼儿配方奶粉。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已经绕过了许多质量安全管理环节,形成了消费者和购买者各负其责的现状。根据相关部门的市场抽样检验,发现风险不容忽视。

目前,在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主要有保税进口和境外直邮两种形式。前者是利用自贸区、特别监管区等优惠政策,先采取集中保税进口,然后根据用户订单采取邮寄方式,直接送达客户;后者是通过跨境邮寄和快递的方式直接向国内消费者发货,包括境外采购代理和境外直邮电子商务直邮。

根据《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现行跨境电子商务新兴业态检验检疫政策基本分为“保税区”和“出入境快件”两个模块,发布的核心规范性文件如下:,法律法规禁止的产品通过负面清单予以淘汰,防止货物通过“一线”进入保税区。二是对比订单、物流、付款等信息,验证其是否属于快递。三是帮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提前备案的方式,对可以提前经营的产品进行确认。四是在区域内实施验证,确定产品流向。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传统贸易的进口商角色消失,国内收货人成为数万终消费者。只有快递物流企业才能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而且,跨境电商平台运营商的注册地址大多在境外,因此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都在境外。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无论是保护销售平台企业的权益,还是保护海外生产企业的权益,都将成为涉外案件,涉及法律适用、司法管辖、维权成本高。在直邮模式下,境外采购时,买方只是订单上消费者的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消费者承担;境外电子商务直邮时,产品的经销商和生产商也在境外,也面临维权的困难,而行政机关也受管辖权的限制,缺乏管理对象,无法实施监督。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目前,大量母婴产品和婴幼儿食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可能带来商品使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国内消费者很难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中国法律规定,“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登记注册”。进口登记是调动出口国(地区)监管力量,从源头上控制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项措施。这也是各国对进口食品安全的普遍管理措施。目前,我国已经对进口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燕窝等四类产品实施了进口登记管理,美国、韩国等**也实现了对进口食品的全面登记管理。

检验检疫机构作为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部门,承担着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在研究创新管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维护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责任。目前,根据**认监委《通关管理制度评估》和《生产企业评估》,16个**(地区)共有74家(含停业企业)婴幼儿配方乳品生产企业获得批准,未注册企业的产品不能在传统贸易中进口。许多未注册的海外制造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对产品的需求仍然很大。因此,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婴儿配方奶粉的进口登记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充分发挥进口登记在跨境电子商务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中的作用。实施进口登记是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安全法的区域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不应成为食品安全法的区域盲区。因此,在保税进口模式下,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通过“一线”进入保税区时,要求来自境外生产企业,这是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的,同时也符合国务院为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同时,也是促进传统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平等发展,维护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平等待遇的重要措施。

实施进口登记是质量源管理的重要出发点。跨境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贸易的物流方式,简化了贸易环节,实现了快捷、低成本的供应。但是,跨境电子商务并不会改变产品的质量安全属性,消费者对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购买的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也不会减少。因此,通过进口注册实现对境外生产企业的管理,就是要抓住质量安全的根本,利用境外**监管机构的资源,确保我国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实施进口登记是实施质量安全监管政策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不可阻挡,抑制了保税进口模式的发展。市场需求将带动跨境电子商务向境外直邮的发展,鼓励保税进口模式的发展,使境外直邮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的有益补充。应是检验检疫政策导向,引导跨境电子商务通过检验检疫政策展将货物送至保税收汇模式,将跨境电子商务纳入管理范围,使其充分发挥物流快捷、低成本的优势,方便快捷的反应,服务于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同时为地方增税。

二是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监管。以进口注册为核心,从简化注册准入手续、扩大风险信息输入、加大后续监管三个方面入手,实施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监管。跨境电子商务质量风险监测结果、市场调查投诉等风险信息将通过登记管理的方式输入跨境电子商务质量管理。

提供有针对性和便捷的注册程序。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有很多批次,来源广泛。目前,经CNCA批准的74家境外婴幼儿配方乳品生产企业已不能满足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在简化注册手续等方面,跨境电子商务境外生产企业也纳入了管理范围。

实施风险管理,加大对重大事件的监管力度。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与传统贸易存在显著差异。传统的进口货物检验检疫批次管理已不能适应。因此,以进口登记为出发点,放弃批量管理,通过风险管理手段实施风险监控,开展市场调查,收集风险信息,采用定期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以及消费预警等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进口商品的风险实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换,将消费者投诉和权益保护与进口登记企业监管相结合,既能满足跨境电子商务快捷通关的要求,又能履行检验检疫机关在海关监管中的职责对进口食品的监管。

三是适应新形式,丰富进口登记内涵。从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角度,通过分析法律授权的进口注册管理措施,可以提高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基层提供参考监管业务。跨境电子商务是**贸展的一种新的商务形式。调整进口登记管理制度,履行法律责任。在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同时,探索完善进口登记管理体系建设,丰富进口登记管理内涵,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提高进口食品监管水平作出了有益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例如,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探索从主管部门推荐的名单到企业提交的可以受理的申请,再到监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中国要求的证明等申请方式,向企业所在国(地区)监管部门核实信息,从审批前检查到现场审核,再到审批前检查,口岸检验方从批量抽样管理到多维风险监测大数据管理。创新和丰富进口登记管理制度,适应**贸易新业态的发展,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也有利于检验检疫行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