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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政策继续放宽奶粉跨境进口限制

摘要:国务院规定,明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现行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不实行进口许可、注册或备案要求,但对进口自用物品实行监管。事实上,对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政策已经多次调整。2016年4月8日,中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实行新的税收制度,并实施库存管理(新政48)。核心是调整关税、正面清单和通关单三项内容:在税负层面,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的进口税收政策;在通关层面,参照进口货物正面清单,需要根据货物核对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商品提出了首批进口许可证的要求。但在此之后,新政继续推迟过渡。

跨境电商政策继续放宽奶粉跨境进口限制

国务院规定,明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现行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不实行进口许可、注册或备案要求,但对进口自用物品实行监管。事实上,对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政策已经多次调整。2016年4月8日,中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实行新的税收制度,并实施库存管理(新政48)。核心是调整关税、正面清单和通关单三项内容:在税负层面,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的进口税收政策;在通关层面,参照进口货物正面清单,需要根据货物核对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商品提出了首批进口许可证的要求。但在此之后,新政继续推迟过渡。

不可否认,“48条新政”的出发点是好的。比如,婴幼儿食品药品要符合中国标准,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在行政层面,参照货物的一般贸易管理,在通关等问题上,要取得进口资质的备案、通关和质量检验证书需要很长时间,而婴幼儿奶粉、食品、药品,等商品的时效性很强,在执行中会出现较大的问题。为了适应跨境电商行业的特点,新政一再推迟转型。

对于这些政策过渡期的延长,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司司长钱方利表示:“我们将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按照“个人物品临时监管”的总体思路,优化完善监管措施,同时确保监管安排的整体稳定性,因为如果跨境进口商品被认定为“货物”,就会使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无法进入特区正常情况下。如果被认定为“个人物品”,将不再接受一般贸易的监管。

也就是说,跨境婴幼儿奶粉将不受国内配方奶粉注册制度的限制。资料显示,截至目前,获得配方奶粉注册的奶粉品牌大多为国产品牌,而跨境电子商务不在奶粉新政的范围内。也就是说,虽然许多外国品牌无法获得配方奶粉注册,但它们仍然可以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渠道进入中国市场。

此外,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7年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指出,自2017年12月1日起,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将以暂定税率下调,范围包括食品、保健品、药品等。日用化工、服装、鞋帽、家居设备、文化娱乐、生活用品等消费品。涉及187个8位数的税号。其中包括特殊粉末。特种粉零关税削减对我国特种粉产业的发展十分不利。目前,我国特种粉末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企业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国外特种粉关税下调后,竞争优势将更加明显,这对国内特种粉行业的研发创新是一个打击。

然而,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给消费者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假货泛滥、信息泄露、销售好评、虚假宣传等,甚至衍生出欺诈性的产业链。视频、收据、快递运单、购物发票等都可以通过假冒的方式购买。尽管政策有所放松,但监管体系将得到加强。即将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子商务提出了限制,对业务规模大、频率高的专业采购作出了严格规定,对婴幼儿食品、保健品的质量监管更加严格,化妆品等进口商品,保障消费者权益。